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,房子过户后卖方就可收到购房尾款,交易双方带齐资料到房管局二手房买卖大厅即可办理房子过户流程。
卖方需要携带的材料:
1、身份证复印件;
2、卖方委托别人办理的,需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、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
3、属房改房上市交易的,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,配偶及同住成年人需一并前往办理,不可以到场办理的需要出具赞同上市出售的公证文书原件;
4、房子所有权证注明为共有产的,共有权人需一并前往办理,不可以到场的,需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
5、卖方需提交房子所有权证原件;
6、产权登记申请表、房产出售合同;
7、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。